近日,據報道東京法院已經在8月2日認定了江宏杰方對福原愛的強制執行,雖然他曾在上個月的國際記者會上喊話不希望走到強制執行的地步,但下達保全命令和記者會后,都無果,所以只能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。
不過,因為目前無法得知福原愛的住處因此無法執行,所以希望對方遵守法院的決定。
不過,即便是實施了強制執行,法院也無從下手。據福原愛的鄰居爆料,自從江宏杰在日本召開國際記者會之后,再也沒看到福原愛出現,疑似怕被媒體們圍堵。
據報道,福原愛在東京購買了兩套豪宅,一套是超過260平方公尺的高級公寓,橫濱男也一起同居,貸款近2億日元。22年10月又購買了一套150平方公尺的高級公寓,帶著寬敞的屋頂陽台,貸款約1億5000萬日元。不過據知情人透露,最初購買豪宅是為了和孩子們一起生活,創造一個好的環境,「如果能留下快樂的回憶,也許會想’和媽媽一起好,不想回到爸爸身邊’。然后從兒子的口中讓姐姐說’媽媽比較好,姐姐也來媽媽那里吧’……」
「出席記者招待會的大渕愛子律師多次使用’誘拐’這一強硬措辭,也提到了以誘拐未成年人罪起訴福原的可能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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